转载于都匀检察微博
近日,江苏丹阳,网约车司机束先生报警称,当天午夜时分接了一单,乘客下车后束先生发现自己放在副驾的手机不见了。接警后,丹阳市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民辅警随即展开调查,发现正是那名乘客“顺手牵羊”,将束先生的手机偷走。因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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