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历城检察微博及伍家岗检察微博
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多次非法拍摄我军用机场设施及战机部署,在互联网上散布,所拍内容经鉴定为四项机密级军事秘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某铁路装备厂电工叶某,多次非法拍摄我军用机场、洞库、装备等情况,将照片上传至某地图软件,并标注坐标,所拍内容经鉴定为四项机密级、一项秘密级军事秘密。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某公司职员罗某使用无人机近距离拍摄在建航母,并将照片、视频传播到互联网。所拍内容经鉴定为两项机密级、一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二条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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