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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拘!女子偷大爷手机2次换装到3金店变现
    发布时间:2025-10-28    浏览:100

    转载于济阳检察微博

           8月17日,王大爷骑着“小电驴”出门时忘记锁门,恰巧被一名女子看见,而后潜入其屋中将王大爷的手机偷走。得手后,女子躲进玉米地里,打开被害人的手机发现竟然没有锁屏密码。随后女子利用手机中的身份信息,将被害人账户的资金转出,并在一家金店购买了一万余元的首饰。赶往第二家金店准备再次付款时,她发现手机变成了“丢失模式”。察觉到事情败露,女子转身出门将手机和口罩、帽子扔进了垃圾桶,更换装扮后前往鞍山市的第三家金店将刚购买的金首饰变现。接警后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于案发后18小时内将其抓获,并追回赃款64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沈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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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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