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微博
2024年8月,江苏省句容市公安局在一次专项行动中查获一部通过网络销售的具备窃听、窃照功能的改装手机。经追踪锁定嫌疑人李某。经查,李某利用境外平台发布广告,冒用他人身份寄递伪装成茶叶盒的改装手机,交易后立即删除通讯记录逃避追查。今年3月,法院一审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前,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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