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石家庄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博
此前,江苏南通,一名犯罪嫌疑人和同伙假扮民警,联系汤奶奶说她的电话卡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活动,需要她接受调查。汤奶奶迫切地想要自证清白,便对诈骗分子言听计从,随后分多次去银行取钱进行所谓的资产登记。对方表示考虑到汤奶奶年事已高,于是派专人上门取走了70万现金。嫌疑人落网后,民警找到汤奶奶时,起初她并不承认自己被骗了,还遮遮掩掩地说取钱是给儿子办婚礼用的。最终,警方把追回来的50万元归还给了汤奶奶。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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