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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谜之操作!男子应聘主播后盗走笔记本电脑
    发布时间:2025-02-13    浏览:200

    转载于历下检察微博

           近日,重庆一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内一台价值3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调看监控后发现,电脑被前一天来应聘主播的李某偷走了,而李某已经通过了公司的初试和复试。很快,警方将嫌疑人李某抓获。据李某交代,自己应聘完已经是深夜,于是就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偷偷溜回会议室将笔记本电脑偷走。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微信截图_20250213165914.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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