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法治进行时微博
江苏的王先生平常有读书的爱好,此前他在网上看到招聘兼职“书籍质检员”的小广告,对方称2小时内完成一章节校稿任务,就可以获得审阅费。王先生只花1小时就完成了测试任务,并成功收到16元。对方表示解锁新任务需转账,王先生便按要求转账,随着任务越做越多,解锁的金额也越来越高,不知不觉就转账了近10万元。王先生发现被骗报警后,警方很快将嫌疑人王某抓获,他供述自己用银行卡帮上线转移诈骗赃款。目前,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罚金1万元。警方也正在对王某的上线展开追查。(零距离)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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