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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胆大!男子盗窃嫌路远临时又偷了辆车
    发布时间:2024-11-28    浏览:52

    转载于菏泽中院微博

           前不久,江苏的李某在买水果的路上,想到自己经济压力比较大,于是萌生了盗窃的想法。由于嫌步行太慢,李某又临时偷了一辆电动车。随后,李某翻窗进入一户人家,偷走现金2万元、港币7000元以及中华香烟等7条。得手后,李某骑着偷来的电动车便离开了。当天夜里失主回到家中,发现家中被盗报了警,很快李某就被抓获归案。经鉴定,涉案总案款达3万多元。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微信截图_20241128172331.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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