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每隔一段时间,某快递公司都会收到一笔价值万元左右的理赔申请,而理由出奇的一致——被客户拒收的台球杆,寄回后发现被调包了,而这些订单的退货方都指向同一人——杨某。原来,杨某每次都趁着快递员送货上门时将台球杆偷偷替换成自己准备的假球杆,再以“货不对板”为由退货。经查,自2023年12月起,杨某先后6次采取上述方式调包了9支台球杆。日前,经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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