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四川公安微博
近日, 广德公安交警成功拦停一辆肇事逃逸的车辆,发现车主浑身散发浓烈酒气,多次询问车主是否饮酒,女子连连声称吃了槟榔,随后,交警对女子现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和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56毫克和148毫克,车主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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