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据江西公安10月10日消息,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根据群众报警抓获一名高空抛物嫌疑人。当天,龙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一小区内有人高空抛物。民警到场后发现,居民楼下空地散落着一个摔破的垃圾桶和一箱空玻璃酒瓶,有些玻璃碎片甚至溅到数十米开外,若砸到路人后果不堪设想。经查,武某为了图省事不想将垃圾再搬到楼下便将垃圾和喝光的酒瓶直接从离地面20余米高的7楼扔下。目前,武某已被警方依法处刑事拘留。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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