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历下检察微博
前不久,苏州一电商平台发现有买家退回的十台投影仪不见了,退货原因是运输途中机器出现了损坏,但工作人员到仓库核查这批投影仪时,却发现货不见了。因为十台投影仪价值七万余元,工作人员随即报了警。警方调查后发现,嫌疑人正是公司内部处理异常订单的员工曹某和薛某。到案后,两人如实交代,他们私自将机器进行报废处理,实际上放在网上低价出售。案发后,两人对公司进行了退赔,获得了公司谅解。近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曹某和薛某有期徒刑8个月,均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10万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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