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江汉检察微博
近日,江苏南京警方接到一男孩小王的报警,称自己的妹妹遭遇了假警察骗局,被套取了母亲的银行卡等信息。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其母亲文女士,指导她如何冻结银行卡。之后赶至小王家中了解到,他的妹妹小玉上初一,当天在网上看到有网友称“加群免费送限量版收藏卡牌”,进群后群内有个“警察”称群主是骗子,要排查其他人信息,小玉便听从其指示,打开了视频通话,并将摄像头对准了母亲的手机,最后骗子假扮的“警察”通过验证码修改了文女士的银行卡密码。幸好哥哥及时发现异常报警,民警让文女士及时挂失了银行卡,才没有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民警为小王的警惕和应变能力点赞,随后也对他们进行了反诈宣传。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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