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巨野县法院微博
前不久,广东深圳市民吴先生突然收到一个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彩信,点开一看竟然是他和一名陌生女子在酒店房间内的不雅照片。对方威胁吴先生在限定时间内转钱,吴先生随即报了警。警方梳理报案记录发现,在深圳市有同样遭遇的不止吴先生一人,犯罪嫌疑人的敲诈勒索方式都如出一辙。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这是一个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团伙内分工明确,有人负责修图,有人负责寻找作案目标,有人负责发短信打电话敲诈勒索……目前,王某等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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