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微博
近日,北京丰台警方接报多起类似手段的敲诈勒索案件,在这几起案件中,嫌疑人引诱网约车司机“违规运营”后,下车就将脚伸向车底,大声呼叫制造被轧伤假象,继而要挟敲诈司机。利用司机师傅怕被公司罚款的心理,制造假象实施敲诈勒索而又屡屡得手。目前,实施敲诈勒索的王某等三人已被北京丰台警方刑事拘留。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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