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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容忍!男子拍摄售卖童模隐私照获刑8年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273

    转载于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微博筠连公安微博

           此前,李某某在江苏多地以拍摄童模艺术照名义,拍摄十几名儿童隐私部位照片、视频,并在网上销售。期间还接受他人定制拍摄需求,拍摄特定儿童隐私部位照片、视频。案发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引导侦查,明确了李某某在同一物理空间非接触性猥亵的定性。最终,李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支付被害人3.4万元心理康复费用。转自荔枝新闻

    微信截图_20240620155354.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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