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中院微博
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山东总站发现一名自称“央视山东记者站党委书记董波”的人员在山东各地以总台名义参加调研、采访,甚至在网络上公开发布报道,山东总站搜集证据后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发现,董波真名为董丁坤,除冒充总台工作人员行骗外,还与其同伙以办理本科学校入学等事宜骗取被害人共计35万余元。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丁坤有期徒刑七年,罚金50000元;判处姜德福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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