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宁陕检察微博
近日,广东广州检察机关破获一起涉案五千万元假医美产品案。警方调查发现,一伙制售假冒肉毒毒素的犯罪团伙,打着某款医美产品旗号对外售卖,一瓶成本不到十元的假冒肉毒毒素,最终卖到消费者手中要几千元,利润空间达数百倍。最终,警方捣毁涉案窝点15处,抓获犯罪嫌疑人71名,查获假冒肉毒毒素等医美药品、医疗器械成品5000余盒、半成品6万余盒。广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3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600余万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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