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江西新余。当晚,交警在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无牌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许某喝了酒,对其进行的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涉嫌醉驾。为逃避处罚,许某竟搞起了“道德绑架”:“我又没老婆,我不喝酒又能去哪里?!我还一直捐款!”“对我们这种人就要宽大处理,政府是讲人情的!”在核实其信息时,交警发现许某去年曾因酒驾被处罚过,没想到并未吸取教训。经血检,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2.8mg/100ml,确属醉驾。目前,许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侦查。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危害大,做好事不是违法的理由,做好事在酒醉驾违法行为面前也不是“免死金牌”,只有遵守法规、抵制酒驾醉驾,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安全。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析术律师事务所
Analysing Shu Law Firm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手机端
微信客服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