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汉滨检察微博
近日,上海警方破获一起利用谣言为境外网站引流的案件。吴某等3人与境外不法网站取得联系,建了230个微信群,每个群有80至160人。他们蹭热点编造虚假视频,附带二维码,引诱群里的人登陆境外色情、赌博等网站。
通过深挖扩线,警方又抓获非法引流的其余4人。目前,7名嫌犯均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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