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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店前员工偷点菜平板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297

    转载于北京公交警方微博

           最近,北京一家饭店工作人员报警,称3台用于点菜的平板电脑不翼而飞。民警调查发现,当日在商场营业结束之后,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来到了该饭店所在的楼层,并熟练的找到了隐藏的大门钥匙。打开大门后,将用于点餐的平板电脑盗走。民警很快将嫌疑人孙某某抓获,据他供述,自己曾在该饭店工作过,离职后因生活不顺,便利用饭店管理漏洞进行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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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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