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历城检察微博及伍家岗检察微博
此前, 江苏的邵某酒后来到女友小区,发现女友不在家中,当即情绪失控,将租房内一台40寸的电视机从其11楼阳台窗户处抛下,后又扔了衣服、被子等物品,砸中了楼下的一辆汽车,经鉴定车损在1万余元。案发后,邵某赔偿了车主的损失,并取得谅解。近日,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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