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巨野县法院微博
近日,南京的刘某在网上看到一则刷单兼职广告,号称可以“日赚5000元”,于是便注册成会员,根据客服提示进行了小额刷单,并顺利提现了200多元。随后,刘某开始加大投入,在陆续转账4万多元后,佣金迟迟没有到账。就在他准备继续转钱时,接到了警方的反诈劝阻电话。警方表示,刷单返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刘某参与此类活动,不仅是受害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警方依法对其开具了告诫书。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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