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江苏政法微博
近日,江苏一位店家报警称,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来到店里,以自己母亲出车祸为由借款2000元。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将嫌疑男子王某抓获。警方发现,王某无业,曾在一家安保公司工作,将之前的制服改装、缝制,制作成了一套警察制服,冒充警察身份曾多次向多名经营户借钱、赊账。目前,王某因涉嫌招摇撞骗已被警方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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