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安徽公安在线微博
近日,一男子潜入马鞍山一火锅店内盗窃,当其看到视频监控后,竟用衣服遮脸,在盗得1000元现金和1部手机后,迅速逃离了现场。不料20小时后,男子在江苏南京落网。原来,该男子在外地实施盗窃后,来到马鞍山是为了“躲风头”,却因手头拮据,在马鞍山再次盗窃后逃离,不料花山警方 快速追击将其抓获。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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