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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茅台想验真伪遭死亡威胁最新进展 两部门联合介入调查涉事店铺】
近日,房某、张某二人在牛某1经营的烟酒店购买2瓶茅台酒,要求牛某1抄写防伪码并开具收据时,牛某1予以拒绝并威胁房某、张某。随后,牛某1、牛某2和孟某欲从房某手中抢回两瓶酒,拉扯过程中,将房某拉拽倒地,并将两瓶酒摔碎。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了解到,牛某1,牛某2,孟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其中对牛某1,牛某2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对孟某取保候审,对该店涉嫌销售假酒等问题开展进一步侦查调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事烟酒店销售的茅台酒进行了查封,并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总台央视记者 何洁 编辑 何龙)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的,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之间的,处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之间的,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销售金额超过二百万元的,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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