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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造谣屠夫持杀猪刀杀害12人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364

    转载于东营中院微博及山东高法微博

           警方:其为吸引流量牟利发布虚假信息,已被处罚】2月29日,据吉林通化二道江公安消息: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网民曾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一视频,并配文字“快看杀人了”,主要内容称:某省发生一刑事案件,一名55岁的屠夫因为土地纠纷的问题手持杀猪刀杀害12个人,屠夫在逃亡途中跑到山林里被警方通过无人机当场抓获。该视频迅速引起网民关注,影响比较恶劣。民警当即将涉嫌发布虚假信息的曾某某传唤至辖区派出所讯问;经查,曾某某从事网络直播带货业务,为吸引流量牟利,故意捏造“快看杀人了”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分局对曾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微信截图_20240301100548.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张喜东律师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对特定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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