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没有按时还款就被电话轰炸、微信辱骂,甚至是上门恐吓威胁、暴力殴打、限制人身自由。这些在影视剧里才能看到的催收高利贷剧情,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案件。
此前,黄某(已判刑)以1000-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雇佣雷某等人,以七天或十天为一期,收取3%——5%的利息,非法从事短期高利放贷。在未能按时收回本息时,黄某等人通过电话轰炸、微信辱骂等方式,威胁、恐吓被害人。此外,还前往被害人家中,通过言语威胁恐吓、油漆喷字等方式,以及在黄某店铺里,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进行逼债,使被害人及其亲属产生恐惧,进而形成心理强制,影响被害人及其亲属正常生活,破坏社会秩序。
期间,黄某共通过上述方式向14名被害人催收非法债务,其中,雷某参与向3名被害人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多次在他人纠集下,采取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侵入他人住宅等“软暴力”手段,追讨债务,扰乱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据此,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张喜东律师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析术律师事务所
Analysing Shu Law Firm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手机端
微信客服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