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中年男士来到了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刘集人民法庭。他笑容满面,从车中拿出一个袋子后,便向旁人问询法官杨阳的办公室位置。
“说实话,这钱啊,我都做好长期要账的准备了,哪里想到你们这么给力,深夜加班到10点给我们调解,让我成功拿到了工程款,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才好。”说着,便从袋子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递给了法官杨阳。
“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能通过调解为你们解忧,我们也很有成就感。”杨阳双手接过锦旗,满怀笑容说道。
据了解,2019年3月,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和被告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某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19年8月,污水治理项目投入使用,但被告并未结算工程款。与此同时,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还承建了被告另一处污水治理项目,此项目完工后被告也未支付工程款。某建筑劳务公司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将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至中牟法院,要求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所欠款项105万余元及利息。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杨阳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长期合作的关系,便决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然而,进展并不顺利,被告并不配合工作。为确保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杨阳专程前往郑州,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并在开庭前5次进行沟通,然而,被告仍旧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调解。后续开庭时,被告还提出进行现场勘验、鉴定等要求中止开庭。
面对被告种种不配合的行为,杨阳并不气馁。在第3次开庭前,她再一次找到被告进行劝说。被告被杨阳的坚持所感动,态度终于不再强硬,并向杨阳敞开心扉,把心中的话说了出来:“我这也是没办法,我们都合作好几次了,要是有钱,我早就把工程款给结了,我也不想拖到现在。”
原来,这几年,被告的公司一直入不敷出,公司账上没钱,又好面子,有一定社会地位,怕同行知道公司经营不善被打压,还钱的事就想着能拖就拖。知道了被告一直未还款的原因,杨阳开始了有针对性的调解。一方面,给被告做思想工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现在建筑劳务公司已经将你们诉至法院,要是再不还钱,只会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公司的角度,分析不还钱可能给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上10点,此时夜已静,人已寐。在一片静谧祥和中,被告作出了保证:“我知道拖欠工程款不好,其实也是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才一直拖到现在,但你们放心,我一定在规定时间内还款。”这句话让原告建筑劳务公司吃了定心丸,杨阳则趁热打铁,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调解书。
收到被告公司打来的工程款后,建筑劳务公司为了表示对法官杨阳的感谢,特地给杨阳送来了一面锦旗。
下一步,中牟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更优质的解纷能力,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努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以及时化解。
近日,一位中年男士来到了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刘集人民法庭。他笑容满面,从车中拿出一个袋子后,便向旁人问询法官杨阳的办公室位置。
“说实话,这钱啊,我都做好长期要账的准备了,哪里想到你们这么给力,深夜加班到10点给我们调解,让我成功拿到了工程款,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才好。”说着,便从袋子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递给了法官杨阳。
“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能通过调解为你们解忧,我们也很有成就感。”杨阳双手接过锦旗,满怀笑容说道。
据了解,2019年3月,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和被告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某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19年8月,污水治理项目投入使用,但被告并未结算工程款。与此同时,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还承建了被告另一处污水治理项目,此项目完工后被告也未支付工程款。某建筑劳务公司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将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至中牟法院,要求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所欠款项105万余元及利息。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杨阳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长期合作的关系,便决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然而,进展并不顺利,被告并不配合工作。为确保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杨阳专程前往郑州,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并在开庭前5次进行沟通,然而,被告仍旧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调解。后续开庭时,被告还提出进行现场勘验、鉴定等要求中止开庭。
面对被告种种不配合的行为,杨阳并不气馁。在第3次开庭前,她再一次找到被告进行劝说。被告被杨阳的坚持所感动,态度终于不再强硬,并向杨阳敞开心扉,把心中的话说了出来:“我这也是没办法,我们都合作好几次了,要是有钱,我早就把工程款给结了,我也不想拖到现在。”
原来,这几年,被告的公司一直入不敷出,公司账上没钱,又好面子,有一定社会地位,怕同行知道公司经营不善被打压,还钱的事就想着能拖就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裴雅俊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析术律师事务所
Analysing Shu Law Firm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手机端
微信客服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