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山东高法微博
此前,江苏的李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开车接下夜班的女友,途中与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重伤二级。李某仅下车查看一眼便逃逸,将女友王某留在现场。被害人报警后,警察联系并找到李某,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84.6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李某提起公诉。由于李某醉驾、逃逸,保险公司拒赔,受害人的各项损失需由李某自行承担。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析术律师事务所
Analysing Shu Law Firm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手机端
微信客服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