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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随意哄抬药价,触犯哪些法律呢?
    发布时间:2022-12-17    浏览:699

          近期,连花清瘟、抗原试剂盒等部分防疫物资需求持续增长,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检查力度。12月14日,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哄抬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收到市场监管部门送达的30万元处罚罚单。

          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哄抬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于12月13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期间,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 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针对企业在网上高价销售连花清瘟的行为,目前平台已对药品进行下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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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哄抬药价、捆绑销售是当下不少药店或者经销商的做法,这样的做法违法吗?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大量囤积市场短缺商品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提出“九不得”,其中六条与价格相关,包括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哄抬价格等。

          如果遇到了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情形,大家可以保留好证据,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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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xishulvsu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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