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济阳检察微博
近日武汉,一家物流公司的一位快递员和经理因寄送诈骗包裹获刑。据了解该快递员和经理只为3000元提成,将4.2万件诈骗包裹寄向全国各地。其中,河南一女子被骗81万元。目前该快递员和经理二人被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获刑9个月和7个月。(来源:红星新闻)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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