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济南市中检察微博
前不久,江苏江阴,某珠宝店员工上班时发现北大门卷帘门被撬,店内4只翡翠手镯及总重1000余克的黄金首饰被盗,总价值达80余万元。警方勘查发现,深夜一男子冒雨划皮划艇出现在珠宝店附近的河道,入室行窃后又划艇离开。到案后,男子交代,自己因炒股亏损严重且身负网贷压力,遂萌生盗窃念头。考虑到周边完善的监控设施,多番研究后选择了走“水路”。法官表示,作案方式比传统盗窃要罕见。最终,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析术律师事务所
Analysing Shu Law Firm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手机端
微信客服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