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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谈恋爱2个月被骗181万
    发布时间:2025-11-13    浏览:96

    转载于菏泽中院微博

           江苏苏州市民张女士在酒吧工作时结识自称酒吧老板、开法拉利的邹某,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邹某以银行卡冻结、酒吧发不出工资、开车撞人需赔偿等理由向张女士借款,后又以买车证明真心为由让其垫付72万元购买保时捷帕拉梅拉,随后将车转卖侵吞73万元卖车款,两个月内共骗取张女士181万余元后失联。张女士报警后,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邹某还有其他涉及多省的女性受害者,遂协调银行、通信公司等多方资源分析数据、梳理资金去向,并通过邹某朋友掌握其行踪,最终将其抓获。近日,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处邹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张女士未退赔赃款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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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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