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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家刺客以低价为诱饵强迫交易超4万
    发布时间:2025-10-27    浏览:36

    转载于槐荫检察微博

           此前,江苏常州的张先生在网上找到一家搬家公司,双方谈好158元一口价搬运钢琴,但搬运工到场后以钢琴过重为由坐地起价至758元。经报警调解,张先生最终支付500元完成搬运。接着又有多名市民反映类似问题。2024年12月,常州警方展开抓捕行动,以王某某为首的13人搬家刺客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经查,该团伙在常州地区共作案65起,他们采用软磨硬泡、言语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强迫交易,造成群众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近日,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主犯王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3年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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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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