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历城检察微博
近日,江西高安。逛夜市的陈某被摊主的饼香吸引,买了一个尝尝赞叹称味道绝了,询问摊主秘诀,摊主表示全靠自己的老锅。陈某觉得要是能拿到这口锅,就能天天在家吃上同样的饼。次日凌晨夜市收摊,陈某将重达百余斤的烙饼锅炉扛上三轮车盗走带回家中。摊主准备出摊时发现“吃饭家伙”不翼而飞,立即报警,他表示这口锅是去年11月花1300元买的。陈某迅速被警方锁定,承认自己因“嘴馋”才动了偷锅的歪心思,目前陈某已被拘留。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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