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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贩毒0.18克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37

    转载于宁陕检察微博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2025年3月,被告人杨某以300元的价格,将0.09克冰毒与0.09克麻古贩卖给他人。被告人杨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庭审结束后,审判员特意拿出一个装有9粒米的透明袋,形象展示了涉案毒品的重量:“0.18克毒品,相当于9粒米的重量。无论毒品数量多么微小,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就必须严惩。”珍爱生命,对毒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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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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