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山东高法微博
近日,江苏警方破获一起利用日常百货用品改装成窃听窃照设备的案件。张女士很纳闷,自己的男友总是对自己是否在家了如指掌。原来,男友送的安全通道指示牌内藏有摄像头,用于监视她的行踪。警方调查发现,该设备由广东深圳的李某提供,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吸引买家,私下联系销售。李某将插座、接线板、音箱等日常用品改装,内置摄像头或窃听器,然后高价卖出,共非法获利超过1.7万元。最终,法院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执行,并处罚金。(零距离)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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