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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侦查员在西三环的一家宾馆内,抓获了正在做法事的犯罪嫌疑人丁某。丁某今年27岁,他所租住的房间内摆放了金头冠、银锭、奢侈品等大量涉案物品,价值不菲。这个看似有些荒诞的丁某,涉嫌诈骗了王女士400余万。今年年初,王女士因家人患病陷入焦虑,经人介绍结识自称“碧霞元君”化身的丁某。丁某谎称需通过“供奉金器”“开光法事”消灾解难,先后骗取王女士现金、高档酒水及金银器皿,折合人民币400余万。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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