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周某闯红灯过马路,驾驶电动车的凌某为躲避周某,快速刹车转向,二者仍发生碰撞。周某无大碍,凌某连人带车摔倒在了机动车道上,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法院认定,周某犯交通肇事罪,获刑2年半,机动车司机不担刑责。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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