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CCTV法治在线微博
徐某某系某信息技术公司巡线员,承担光缆线路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在巡线过程中,徐某某发现某光缆旁有军用光缆标识,但为贪私利,用随身携带的金属钳剪断光缆欲出售,导致部队重要业务系统中断两个多小时,正在演习的三个部队单位军事通信中断。其行为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徐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九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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