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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谎称有门路找工作3年骗92万
    发布时间:2025-03-19    浏览:101

    转载于历城检察微博

           江苏的崔某原本是铁路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在职期间经常有人向他打听工作的事。之后,他便动起了歪脑筋,谎称能帮人办理入职,从中收取好处费。2021年12月至2024年2月,崔某伙同陈某,以个人成立的皮包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通过朋友圈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谎称可以不经正当程序招录铁路工作、将劳务派遣工转为正式工和调动工作岗位等,收取被害人各类费用,共计92万余元 。目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微信截图_20250319163413.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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