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2024年7月,60岁的刘阿姨在超市门口被宣传卖祖传药的摊位吸引。摊主欧某称,他的药能3天内消除百病,可以免费试用。刘阿姨参与试用后却被告知要交费,刘阿姨当场拒绝。此时,欧某宣称其治疗时下蛊了,不交费家人就会遭遇不测。刘阿姨以去银行取钱为由离开并报警。经查,自2024年4月以来,欧某等人打着“免费诊断病情、赠送药酒”的幌子摆摊宣传,吸引老年人参与骗取钱财。近日,经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欧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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