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中院微博
近日,北京一路口,同一天同一地点,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多次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借机向车主们索要钱财,接警后民警针对可疑情况展开调查。据一名车主介绍,男子倒地后,自己曾想带其去医院检查,但该男子直接坐进副驾驶谈钱。经查,该男子先后在顺义朝阳通州多次进行碰瓷,涉案金额7000余元。目前该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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