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近日,上海一名女子到银行要求将刚到账的7万元提现,柜面作人员发现其账号存在异常,且女子对汇款人信息一无所知,随即报了警。经查,女子周某是一名提供自己银行卡供犯罪分子使用的“卡农”。警方很快查证到该笔7万余元钱款来自陕西的刘女士。原来,刘女士在网上结识了所谓的投资专家,在其忽悠下,向其提供的账号转账了7万余元,好在警银联动,及时拦截。目前,周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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