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中院微博
近日,江苏的王先生在睡梦中被家中异响吵醒,起身查看发现家里进了陌生人,不速之客被发现后迅速从窗户逃窜,王先生赶忙报了警。警方经过缜密侦查,锁定嫌疑人田某后将其抓获。据田某交代,他本来是准备找工作的,结果工作还没找到钱就花光了,当晚又喝了些酒,路过这个小区,便翻墙爬了进去。田某逐层往上爬,先后进入了6户人家,直到被王先生发现,才逃离了小区。经统计,被盗财物价值总计2000多元。目前,田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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