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豫法阳光微博及新密法院微博
此前,江苏的刘某在等人时,偷割了他人田里的一把韭菜,被村民发现后,主人茅某闻讯追了上来,拉住刘某车子的后视镜,要和其理论。刘某在强行驾车逃离现场时,把茅某撞到并从其身上压了过去,随后仓皇逃离。经鉴定,茅某的肋骨、锁骨、髂骨等全身多处骨折,属于轻伤一级。茅某报案后,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近日,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同时支持了茅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判决刘某赔偿其损失3.5万多元。(零距离)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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