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宁陕检察微博
潜某等人将几十元一公斤的“公斤料”进行加工,通过网络主播一番讲解,就成了“高品质”翡翠原石,并以“合股返利”为噱头,骗取11名被害人288万余元。而合股购买原石的投资人中,除了被害人全是托儿……近日,经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潜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五年,各并处罚金4万元至5万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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