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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贪小便宜!男子捡到医保卡后伙同他人盗刷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299

    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近日,江苏的王女士不停收到提示,显示其医保卡在药店购买了几千元药品,可自己压根就没去,于是赶紧报了警。民警调取药店监控后发现,是一名当地男子张某盗刷的,立刻实施抓捕。落网后张某交代,他捡到医保卡后咨询了朋友朱某,朱某建议他去药店刷刷看。盗刷成功后,张某还让朱某也去药店盗刷,分享“成果”。经查,张某夫妇以及朱某盗刷医保卡涉及金额共2700元。目前,三人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微信截图_20241008102302.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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