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平利检察微博
“经过讨论评议,我们几名听证员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对这起案件处理合理合法,效果很好。”7月26日,在某酒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政公益诉讼案办理效果听证会上,3名听证员给出了这样的听证意见。
这场听证会的焦点是庆大霉素。这种药很多七零八零后都不陌生,小时候痢疾拉肚一用就灵。但是,很少人知道,庆大霉素还是导致许多孩子耳聋的“罪魁祸首”。
员工举报酒店给酒席偷放止泻药为了预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南通一酒店的厨师竟然在菜肴里使用庆大霉素,来给顾客止泻,所幸被酒店员工发现并向相关部门反映。经法院审理,两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及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共计16万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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